综合《法制晚报》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许安因受贿10万元而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了解,许安赃款的花费部分用在给在夜总会上班的女朋友购买奢侈品和做整容上。
受贿10万元被举报
据指控,现年56岁的许安于2009年12月担任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园区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他利用其负责空间中心园区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协助管理空间中心科研综合楼地下食堂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过程中,为北京蓝泰时代系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该工程谋取利益,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刘某给予的10万元。2013年4月,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基本确定,最终其他公司中标了,刘某感觉被骗,于是向中科院纪委和检察机关进行了举报。案发后,被告人许安亲属向检察机关退赔人民币10万元。
为夜总会女友出资整容
许安表示赃款用于个人消费,而在夜总会上班的证人高某的证言证明:许安是她的男朋友,2005年到2008年期间,许安经常给其买一些东西,有时也会给一些现金。
2008年高某因为吸毒被送往强制戒毒所一年,2009年回来以后收入来源和以前差不多。2010年,高某搬到了许安给其提供的安定门外的房子居住,许安把自己的三张工资卡都交给了高某,许安每月的工资总计大概15000元至16000元左右,这些钱都由高某自由支配,不用跟许安说。
除此之外,如果高某再需要花什么钱,就会向许安要,许安可能就直接帮高某付款。许安给的工资卡主要用于高某平时的个人花销,另外高某也会把里面的钱转一部分到她名下的建设银行卡里。许安给高某买过3万多的貂皮大衣,还出了一部分钱给高某买马自达3型轿车,高某做整容时许安也出了一部分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许安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退缴了全部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许安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