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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只让鞋企 为温岭大火“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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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只让鞋企 为温岭大火“买单”

□戴先任
 

一个多月前,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大东鞋业的一场惨烈的大火夺走了16条生命。2月17日,数千中小鞋企业主围在温岭市横峰街道政府门口,抗议政府在“1·14”火灾后,强制关停鞋厂。(2月2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鞋业“低、小、散”现象存在了20年,没出事时给政府缴了税,带动了就业,提高了GDP,就鼓励大家经营;出事了就弃如敝屣,关闭了事。如同冷酷无情的一种利用关系,毫不考虑企业主的利益。这首先是一种落井下石、过河拆桥的做法,甚至认为对方没有利用价值了,在拿对方当替罪羊,显得并不公平,还有转移矛盾之嫌;其次,简单关停中小鞋厂,而没有安置这些被关停企业的长效办法,也不利于温岭制鞋业的长足发展。

大火前对低小散制鞋产业的纵容甚至鼓励,与大火后对它们的涉嫌简单粗暴的关停与追责,都是一种目光短浅、推卸责任,不利于长远发展的做法,如此还有损政府的公信力。发展与安全生产并不是一对悖论,政府也不该在两种极端的做法中摇摆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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