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医院办公室主任,理应处理好单位行政后勤等工作,然而,长丰县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邵某在任职四年多时间内,私刻公章、报销虚假发票和收据,贪污843万余元公款,最终东窗事发。
2月19日上午,邵某因涉嫌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合肥中院审理。
庭内
“单位报销有漏洞,批准很容易”
上午9点30分, 邵某被押进法庭。面对公诉人的提问,他说话声音低沉,大多时候让辩护人帮其回答。
“检方的指控全部属实。”法庭上,邵某对自己套取单位公款843万余元,86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于为何要非法套取单位公款,他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回答道:“贪欲让我失去了理智”。
辩护人称,邵某所在部门分管公务接待报销和办公用品采购,几乎单位所有公费支出都由他一手操办,且该单位报销程序有漏洞,很容易批准报销账目。邵某对于辩护人这一说法,也予以默认。
发票、收据、白条都是报销凭证
32岁的邵某先后担任长丰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职务。自2009年开始,他瞄上了单位报销程序上的漏洞,从文体商店处购买发票和收据,并从朋友那私刻公章,以公务招待费用和办公用品采购为由,进行报销。
在检方侦查期间,邵某曾供述,他通常从熟悉的文体商店购买空白发票,回来后填上数量与金额,盖上私刻的公章,然后将该发票作为报销凭证。除此之外,他还用购买来的收据报销,偶尔还会使用让领导签字的“白条”作为报销凭证。不过,公诉人称,在实际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并没有发现邵某所说的“白条”。
妻子表示经济自理,不知丈夫财产
检方指控,在2009年7月至2012年11月间,邵某使用虚假发票、收据等进行报销,骗取单位资金共843万余元。这期间,邵某除了购买了40多万的房产,100多万的理财产品,以及用同学名义购买了27万的汽车外,其他的赃款全部存在银行里。直至2013年底当地审计部门在审计时,发现了邵某经手的账目有问题。见事情败露,邵某主动向单位领导汇报,并在单位领导和家人的陪同下主动投案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让人意外的是,每天与邵某生活在一起的妻子却并不知道丈夫这么有钱。在检方提供的证言里,邵某妻子说:“我和丈夫经济各自打理,只知道他买了一辆帕萨特轿车,一套房子,其他的财产并不知情。”
辩护人称98%赃款已退回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邵某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应该以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辩护人则认为,邵某属于医院聘用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且他报销的费用是医院的营业额,并非国家资产。同时,邵某退回了98%的
赃款,理应从轻处罚。
此外,检方查明,邵某还涉嫌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邵某现有财产共计772万余元,邵某对其财产、支出尚有86.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然而邵某对于涉及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予以否认。
本案未当庭宣判。
庭外
堂哥:真不敢想堂弟这么有钱
庭审结束后,邵某堂哥是唯一来旁听庭审的亲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表示堂弟平时人品很好,为人低调,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去贪污钱。直到现在他对堂弟曾有那么多钱依然感到意外:“真不敢想堂弟贪污了这么多钱,出乎所有人的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