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年近20岁的青年王某,以假购试戴名义,抢夺总重达116.42克黄金首饰。近日,含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王某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4年1月3日下午15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走进受害人邢某所经营的位于含山县运漕镇漕川社区东大街的珠宝行,以假购试戴的名义,乘店主邢某在柜台内拿取首饰之机,抢夺一条重85.62克的黄金项链以及一条重30.80克的黄金手链,径直往店外跑去。此时,位于柜台内的邢某发现后立即伸手去拽犯罪嫌疑人王某,但未拽到,王某逃脱。1月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