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记者18日从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的被告人宋昌锋被核准判处死刑,并于当日执行。其此前因杀害西双版纳州科技局局长妻女而备受关注。
宋昌锋,37岁,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曾在海军服役12年。2007年,宋昌锋在日照市某劳务公司工作期间,与单位负责人历某某因琐事产生矛盾怀恨在心。2008年3月27日上午,宋昌锋携带匕首等作案工具来到历某某家,因无人在家而未得逞。同日16时许,宋昌锋在历某某家楼梯处遇见历某某之妻高某(被害人,殁年26岁)抱着女儿历某(被害人,殁年9个月)外出归家,便以找历某某为由随母女俩进入室内,用匕首将二人杀害。
犯案后,宋昌锋使用假身份先后逃亡昆明、临沧、德宏、西双版纳、普洱和保山、腾冲等地,并曾多次前往老挝、缅甸和越南等国。
宋昌锋在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潜逃打工期间,得知被害人朱某(女,殁年44岁)近期收了21万元人民币房租,于2011年10月3日18时许,宋昌锋以租房为名进入朱某家中持匕首对朱某及其女儿颖某某(被害人,殁年22岁)实施抢劫。在胁迫两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宋昌锋将其二人杀害,并劫走银行卡、二部手机、摩托车。后宋昌锋持朱某银行卡取现并透支购物共计75600元。
18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宋昌锋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一案的核准死刑裁定进行了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宣判结束后,西双版纳州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罪犯宋昌锋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