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双墩中学等学校违规收费被通报
我省曝光违规办学和教育乱收费
下一篇4 2014年2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合肥市2014年春季教育收费提醒告诫会:
长丰双墩中学等学校违规收费被通报

彭鹏 星级记者 俞宝强
 

星报讯 2月17日上午,合肥市物价局召开合肥市2014年春季教育收费提醒告诫会,就春季开学期间各级各类学校的价格(收费)行为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并对一些学校进行了通报。

合肥市物价局副局长胡方林告诉记者,当前,正值各级各类学校开学、缴费时期,此次重点监管时间段从2月17日至3月10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处理三个环节。

据悉,本次监管将结合近两年合肥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存在违法收费行为。如提高标准收取学费、保教费;自立项目收取保籍费、补课费和试卷费;扩大范围收取考务费、住宿费;强制或变相强制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跨学期收取择校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代收代支费用未与学生据实结算,获取的差价未清退等价格违法行为。

此外,物价部门在对合肥市属以及各县(市)的20个中、小学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查处。例如:长丰双墩中学、长丰县实验中学(政府明令取消项目借读费)、巢湖第一中学(政府明令取消项目借读费)、庐江县职业与成人教育中心(学费、住宿费)、巢湖市春晖学校(代收代支未与被收费人及时结算)、庐江县金牛中学(提高标准收取学费)。此外,肥西农兴中学、肥西花岗高级职业中学等学校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合计进行行政处罚55.5万元,其中退还15万元,罚款4.4万元,没收36.1万元。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