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个月开始,如果你在施工、保洁、运输的过程中让扬尘钻进空气,那么很可能被开罚单了。记者昨日从合肥市环保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4年2月1日起,《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施行。
新规
施工:风力超五级不拆房
在合肥,每年五级以上的风力天气约为30天,今后气象预报这样的天气时,建设工程施工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房屋拆除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等作业。
“在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建筑工地的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除此之外,在气象预报风力达到五级以上的天气,应当停止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车辆:建筑垃圾车装GPS
建筑运输车辆有时候会拖泥带水进入城区道路,引起大量扬尘,污染空气。
记者了解到,运输车辆今后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才能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进行密闭化改装,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或者GPS终端设备。
拆房:拆前先洒水或喷淋
在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时,可能会扬尘乱飞。
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禁行洒水或者喷淋,但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可能导致危及施工安全的除外。
如果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后的场地超过三个月未进行开发或者利用的,应当种植植物或者覆盖。
保洁:主道每天洒水一次
道路保洁的方式也将悄悄转变。“除雨雪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2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至少每日洒水降尘或者冲洗一次。”合肥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城区主要道路实行洒水清扫,高架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其他道路鼓励采取机械化洒水清扫。
处罚
施工不防扬尘,最高罚2万
记者从会上获悉,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机构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投诉举报,公众也可以拨打合肥市政府统一公开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在特殊时期,有关部门可以对特定区域内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场所作出禁止性规定。
如果施工单位在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施工中未按规定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如果绿化建设和养护作业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也将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环境卫生责任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将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的规定予以处罚。
记者了解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