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炒新限令”带来的负面影响?笔者以为,用涨停板制度来取代临时停牌制度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这个涨停板制度既要考虑到新股的一些特点,比如涨跌幅设置要高于老股;又要考虑到“炒新限令”对于抑制新股爆炒的积极作用。为此,可以将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确定为发行价格的40%,同时维持开盘价涨跌幅不超过发行价20%的规定不变。
用新股上市首日40%的涨跌幅制度来取代新股首日临时停牌制度,其优点在于,一是如同临时停牌制度一样,这一涨跌幅制度可以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爆炒,同时对开盘价的限制可以避免新股首日过分高开增加二级市场投资风险;二是有利于增加市场的有效性,因为即便是新股上市首日股价拉上涨停板的位置,但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是可以卖出股票的,这样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三是增加股价操纵的难度,毕竟在涨停板制度下,交易还在持续进行,面对投资者的持续卖盘,股价操纵者必须拿出更多的资金来接盘,而这也为交易所发现操纵者的行踪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