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驾、醉驾引起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虽然对酒驾、醉驾的惩处力度越来越大,但却似乎难挡部分人酒后驾驶的侥幸心理。1月16日,合肥交警夜查酒驾,不到一个小时即在省城繁华路段查获两名豪车司机酒后驾驶。“劝君莫贪杯,酒驾害人害己”。恰逢岁末年初,觥筹交错频繁难拒,本报特地盘点2013年的马路“奇”案,为广大市民敲响警钟。
撞上隔离栏 “东窗事发”
去年10月30日凌晨,杨某酒后驾车沿合肥市阜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阜阳路与寿春路交口附近时,晕乎乎的他竟直接撞上了隔离栏。
恰好巡控车发现了这起事故,警方遂依法上前盘查,发现杨某酒气冲天,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3.2mg/100ml,为醉酒驾车。
最终,庐阳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点评:酒后驾车,损人不利己,这一回,“伤”了公共设施,下一回就可能伤了人。只有遵守法律,避免酒驾,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酒驾还伤人,获刑又罚钱
去年10月11日20时许,万某酒后驾车行驶至合肥市北二环路附近时碰擦了阿辉(化名)。可醉醺醺的他不仅不赔礼道歉,反而下车出手打伤对方。
伤人后,万某驾车逃离现场,阿辉报警。事后,万某被抓获并移交至交警部门处理。经检测,万某为醉酒驾车。
次日,万某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10日。此后,庐阳区法院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点评:也许有人会说,如果他不出手伤人,便不会“东窗事发”,但侥幸只是暂时的,所以一定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与行人吵架,被举报酒驾
去年8月14日22时许,沈某酒后驾车回自己位于包河区某小区的住处,在小区3号楼附近,因车速问题,他和行人阿伟(化名)发生肢体冲突。
期间,阿伟发现,沈某酒气冲天,遂怀疑他涉嫌酒驾。随后,阿伟拨打了报警电话,沈某随后在家中被警方抓获归案。经鉴定,沈某被抽检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9.7mg/100ml,属醉酒。
最终,沈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包河区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点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为了几杯酒,获刑又赔钱,实在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