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两位新娘同年同日同地结婚,本是天赐的缘分,可只因错拿婚纱这一区区小事,双方亲友竟大动干戈,一个新娘的舅舅朱某还用啤酒瓶将另一新娘的叔叔曹某的脸部打成轻伤。昨日,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无逮捕必要对其不批准逮捕。
去年10月1日傍晚,在花山闹市区一家饭店门口,两位身着婚纱、手捧鲜花的新娘与她们的新郎站立在饭店门口迎接亲朋好友。此时,被害方的新娘无意中发现身边新娘穿的是自己的婚纱,气愤地冲上去,在声声道歉中总算暂时消除了恶气。
当晚8时许,被害方新娘及家人再次冲向另一新娘讨说法,双方亲友大打出手,犯罪嫌疑人朱某还用啤酒瓶将被害人曹某脸部砸成轻伤。
案发后,朱某对于自己的鲁莽行为后悔不已,主动向被害人真诚道歉并赔偿,被害人也予以谅解。检察院遂作出上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