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当以 破除利益藩篱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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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当以 破除利益藩篱为先

□唐伟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在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透露,今年,我国将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1月11日《京华时报》)

不动产种类多,范围广,结构复杂,涉及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多个主管部门。时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推动,必须突破层层利益藩篱,而改变不动产登记九龙治水的利益格局,组建不动产专门机构,建立统一性的不动产信息登记平台,无疑是最为关键的第一步。

然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利益藩篱,不仅来源于登记职能部门,更源于社会普遍性的顾虑。不动产登记是一种自愿登记,若是不动产持有者不主动登记,那么所谓的登记就会达不到其目的。若没有相应的服务流程,若没有应有的制度保障,没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无以激活社会参与的热情,不动产统一登记就难以取得明显的成效。

从这一点来说,不动产登记当以破除利益藩篱为先,其主要分为几个层次,一是职能整合带来的利益调整,二是统一登记后的服务手段的改进,工作方式的改变,相关制度的配套,同样是一个利益调整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如何打消社会疑虑,激活参与主动性,既是难点所在,也是重点所在。堵住制度漏洞,确保登记与法律权利统一,同样是破解利益格局的应有之义,也是未来改革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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