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90后小伙小楚最近挺郁闷,因为买车险时少花了区区200余元,导致不慎与行人相撞后,他如今自己要多掏20万元。
去年9月,刚工作不久的小楚驾驶着新买的车行驶至合肥市西二环与樊洼路交口时,突然遇上吴女士横穿马路,他避闪不及,将对方撞倒在地。
吴女士虽经抢救保住了性命,但却留下相当严重的后遗症,构成五级和八级伤残,并达到长期护理依赖标准。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两人在本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根据相关标准,吴女士的各项损失共计80余万元,小楚应赔偿她46万余元。
由于小楚为其汽车投保了保额为12.2万元的交强险和保额为1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两笔保险全额赔付后,他个人仍要承担约24万元的赔偿。
据了解,保额10万元和保额3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年保费仅相差200余元,如果他购买了保额3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那么他个人仅需承担4万元赔偿。
昨日,记者从蜀山区法院获悉,经法官调解,小楚已与吴女士的家人达成分期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