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铠甲勇士”维权 安徽38家零售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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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铠甲勇士”维权 安徽38家零售商被告
以销售侵权产品为由,分别索赔1万元至3万元不等
余彩云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铠甲勇士》系列动漫剧在国内各地热播,其系列卡通玩具也十分热销,我省不少个体商户趁这股热潮,购买了上述仿冒的卡通玩具进行销售。

12月30日,记者从合肥中院获悉,拥有专利权的广东奥飞动漫文化公司(下称“奥飞动漫”)本月中旬赴安徽维权,将我省38家零售商告上法庭,以他们销售侵权产品为由,分别索赔1万元到3万元不等。

奥飞动漫诉称,在对安徽滁州的一处零售店走访发现,商家未经许可,销售原告享有专利权的《铠甲勇士》系列玩具的三无(无厂家名、无厂址、无检验合格标志)产品,并使用与原告产品相近似的包装,其行为侵犯原告专利权,并对原告的专利产品造成严重冲击。

据此,奥飞动漫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以及支付合理费用共计1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据办案法官介绍,从2010年至今年11月,合肥中院已受理奥飞动漫的相关侵权官司1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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