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足不出站便可实现IC卡充值
环巢湖35个 污水处理项目明年底上岗
33吨危化品泄漏,消防13小时排险
合肥站未现购票高峰
24岁小伙河边洗头落水溺亡 父母状告管理部门索赔53万
省城将建国际名品城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2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24岁小伙河边洗头落水溺亡 父母状告管理部门索赔53万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合肥小伙小张在滁河干渠洗头时不幸滑倒落水溺亡,父母将合肥市滁河干渠管理分局告上法庭并索赔53万余元。昨日,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伙河边洗头落水溺亡

24岁的小张家住庐阳区三十岗乡,今年8月17日18:40左右,他来到家附近的滁河干渠王大塘段洗头时溺亡。

事后,他的父母张先生夫妇认为,滁河干渠管理方合肥市滁河干渠管理分局对此事负有责任,事发现场不仅未设警示标志,护坡也没有防滑措施,在与对方多方协商未果后,他们起诉至法院索赔53万余元。

护坡设计与河道管理成焦点

昨日上午8:30不到,原被告双方和旁听人员便早早来到法庭。庭审中,原告方称,2011年秋,滁河干渠王大塘段曾进行河道的维护施工,兴建了坡度高约5米、长约50米的护坡设施。期间,多位村民请求将施工方案改为台阶式或中间做一个台阶的上下道,但最终施工方仍按原方案施工,且未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

针对原告的诉请和对护坡坡度的质疑,被告方表示,护坡符合相关规范,且经验收合格,不存在任何缺陷。同时,滁河干渠为水源保护地,原本就禁止人员下河,“事发现场西100米处设有“水深坡陡,禁止戏水”的警示标志,所以管理上不存在瑕疵,而小张作为成年人,对存在的风险应该明了、预见,因此这起意外与滁河干渠管理方无关。

此案未当庭宣判。

“以身犯险”屡“劝”不绝

据了解, 滁河干渠是合肥市的水源保护地,而《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洗衣、游泳等相关行为。

记者在采访中还获悉,目前,滁河干渠有8个管理段,每个管理段有4名工作人员负责维护、巡查等日常工作。日常巡查中,若发现有市民在河中洗衣等“以身犯险”的行为时,工作人员会及时劝阻,但这种行为仍然屡“劝”不绝。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