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因为懒惰,经济拮据,妻子不堪其游手好闲离家出走,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的一个青年,不是自我反省,而是自暴自弃,迁怒他人,报复社会,先后7次对无辜的商铺和居民家庭放火,并致2人死亡。12月24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耿刚因妻子离家,认为别人看不起他,产生不满情绪。在2012年11月及2013年4月间,其持打火机故意放火7起,造成两被害人死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后果。法庭上,耿刚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耿刚因对社会不满而报复社会,故意放火焚烧公民财产,危害公共安全,致2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由于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