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喝酒,5名干部被处分!
今年全省571人违反八项规定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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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喝酒,5名干部被处分!
省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七起典型案件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借子女婚宴大收服务对象礼金被免职;因午餐时饮酒,5名干部遭到处分……12月24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再次曝光了一批我省近期查处的典型问题。

案件一:所长用子女婚宴收受礼金

省医学情报所所长、省医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尚柏利用子女婚宴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省医学情报所所长职务,并依照程序免去其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职务;违规收受的礼金已全部退回。

案件二:高校处室私设“小金库”

阜阳师范学院财务处、学生处设立“小金库”,财务处处长王幼桂、学生处处长夏小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调离现岗位。

案件三:执法队长向服务对象索要物品

合肥市肥东县国土资源局桥头集分局监察中队中队长李恩洋向服务对象索要物品,接受吃请,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案件四:公安局违规购置超标公务用车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违规购置超标公务用车,局长徐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购置的超标车予以收缴。

案件五:卫生部门违规发放购物卡

黄山市祁门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购物卡,县卫生局副局长、县疾控中心主任马惠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上缴财政。

案件六:局长借车为子操办婚礼

滁州市全椒县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刘怒违规向多家服务对象(均为民营企业)借用车辆为其子操办婚礼,未支付用车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七:中午喝酒,5人被处分

阜阳市文广新局广播影视科科长马伯平与阜南县文广新局副局长王振欣、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海勇等5人工作日午餐饮酒,马伯平等5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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