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雾霾“爆表”,2成以上公车要“熄火”
2013年12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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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公开征求意见
一旦雾霾“爆表”,2成以上公车要“熄火”
您有啥意见和建议,即日起至12月31日,来告诉星报和合肥市有关部门
星级记者 俞宝强
 

昨日,《合肥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公开征求意见,应急预案按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等级划分为4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市民即日起至12月31日,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预警等级:蓝色预警

响应分级:启动Ⅳ级响应

启动标准:当全市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

应急措施:托幼机构减少户外运动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托幼机构减少户外运动。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加大道路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排污单位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预警等级:黄色预警

响应分级:启动Ⅲ级响应

启动标准:当全市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300

应急措施:黄标公务车全部停驶

除去蓝色预警的相关措施外,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1次/日);禁止爆破和建筑拆除作业;停止一环路内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等作业。

禁止未冲洗或未全密闭的渣土车、未全密闭的散装物料运输车、冒黑烟的公交车上路行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黄标公务车全部停驶。无标车禁止进入市区。严禁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的露天焚烧;禁止沥青熔化作业。钢铁、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所有废气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预警等级:橙色预警

响应分级:启动Ⅱ级响应

启动标准:当全市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400

应急措施:无标车和其他黄标车禁止进入市区

除去上一级预警措施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至少增加2次/日);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建筑拆除、路基工程施工等作业;禁止未冲洗或未全密闭的渣土车、未全密闭的散装物料运输车、冒黑烟的公交车上路行驶。

除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黄标公务车全部停驶外,无标车和其他黄标车禁止进入市区。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道路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增加2次/日)。严禁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的露天焚烧;禁止沥青熔化作业。钢铁、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减少10%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所有废气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大排档。

预警等级:红色预警

响应分级:启动Ⅰ级响应

启动标准:当全市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AQI>500时,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应急措施:20%以上公务车停驶

除去上一级预警措施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3次/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及20%以上公务车停驶。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道路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增加3次/日)。严禁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的露天焚烧;禁止沥青熔化作业。钢铁、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及使用涂料、油漆、溶剂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中的重点排污单位减少20%大气污染物排放,所有废气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停止无除尘脱硫脱硝发电机组发电;停止使用10吨以下燃煤锅炉和柴炉;10吨以上燃煤锅炉设施应使用优质低硫煤。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大排档。从严查处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链接: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提意见

您认为以上措施是否得力?严重雾霾天时,机动车是否应该单双号限行?可登录“合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专栏,就《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有效联络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fhbxjbs@163.com.电话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可拨打63508122;邮件请寄至“合肥市繁华大道304号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法规宣教处”,联系人:夏云起、周家林。

同时,本报0551—62610788也将开通,市民如有好的意见与建议,可拨打电话告诉我们,星报将会把您的意见带给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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