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房子二三事
攒钱只为心仪事
下一篇4 2013年12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民国房子二三事

张亚琴 整理
位于北京西城的顺承王府,张作霖购买于民国十年
 

上海租房:民国二十年代上海的房租水平——老式石库门住宅,两层楼,小天井,建筑面积一两百平米,住三五户房客,每户每月得交房租一百两、巡捕捐十四两,再加上水费、电费,总有一百二三三十两那样子,折合大洋近两百块。当时一块大洋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人民币一百多元,两百大洋就是两万。

而且,绝大多数房客都租不起带天井的老式石库门,他们只能租条件稍差的公寓房,以及条件更差的铁皮屋。即便这些较差的房子,每月房租也得二三十块大洋,碰上黑心的房东或者二房东,每月还得掏近十块大洋的公厕费、打扫费、洗衣用水费、电灯维修费。

天津地王:民国十七年,旧军阀幕僚龚家祺在天津海河南岸大胡同商业街买下一块地皮,每亩地价5万元(银元,下同)。当时整个天津市(不包括租界)的平均地价是每亩1309元,这块地的价格比平均地价高出几十倍。

按揭购房:整个民国,可以按揭购房的城市应该只有上海。民国十六年,著名中医陈存仁在上海老城区买房,一幢两层小楼,卖方喊价25000块大洋,陈存仁手头只有5000块,从朋友那儿借了10000块,钱还是不够,只好先签房契,然后拿着房契去某个钱庄求助。钱庄用房契做抵押,替陈存仁付清了余款,陈某住进新房之后,再向钱庄还本付息,什么时候清账,什么时候拿走房契。

做钉子户:蒋介石衣锦还乡,准备大兴土木,扩建丰镐房。原计划迁走附近的26户人家,而实际上仅迁走了25户,剩下旁边的周顺房没迁,如今仍竖立在丰镐房一角。

周顺房与蒋介石都是儿时的小伙伴,他接到拆迁的通知后,曾放出风凉话说:“瑞元(瑞元是蒋介石的小名)当皇帝了,他让我搬,我不得不搬……”但却执意要让蒋介石亲自来说。蒋介石听后叹了一口气说:“迁不迁由他去吧。”

于是,有人调侃地说,这周顺房应该算得上是民国最大的“钉子户”了。

交房产税:整个民国时期,广州的房产税税率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动,一直维持在每月房租的15%左右。也就是说,假如你家房子每月能有1000元的房租进账,那么你每月要缴的房产税就是150元。

如果你家房子没有出租,只是自住,那么市政府会直接调查你的房价,然后按房价的某个百分比征你的税,同样也是每月征一回。

住廉租房:当时不叫廉租房,叫平民住所。最开始其实是叫贫民住所,国民政府嫌“贫民”这个词儿不太好听,改成了“平民住所”,实际上就是政府给贫民盖的房子。光从民国十七年到民国二十年,上海特别市政府就分别在杨浦区、卢湾区和闸北区建成三处平民住所,每处平民住所都设有学校、礼堂、公厕和公共洗衣处,里面共有六百多套廉租房,月租一般在两块大洋到两块五角之间。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