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人:合肥市民孙先生
求助时间:12月11日上午
昨日,合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遇到麻烦事,希望得到帮助。据悉,张先生今年9月份从原单位离职,11月份进入一家新公司,“原单位帮我把社保交到了10月份,新公司这边是11月底帮我参了保,补交了11月、12月的钱。”11月30日,张先生因为胃病住院,12月9日出院结账时,医院说张先生的社保卡被冻结,不能用,住院产生的费用只能张先生自付。
接到张先生求助,昨日上午,记者陪同张先生来到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征缴中心柜台前,一位工作人员帮张先生查询记录显示,张先生所在的新公司是11月22日帮张先生办理参保手续,而每月24号到月底是关账期,按规定,张先生是从2014年元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工作人员称,流程就是这样,当月办理,次月出账,下个月再享受。不过她建议可以到登记科重新开通冻结的医保账户。在登记科,一位工作人员要张先生回公司拿12月份的缴费单和情况说明来取消冻结,不过最后还得看医保中心。
随后,记者与张先生一起来到医保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张先生的新公司11月份给予参保,但保费是12月份才到账,也就意味着,张先生11月份的医保出现空当,所以12月份住院自然不能享受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