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一个非京籍的孩子想在北京读小学竟然需要不同部门的5个证明,而且每个证明都需要“标准件”,差一件都不行。因为辛辛苦苦从老家开回的证明“不合格”,山东母亲曹某想办个假证把儿子送进学校,不料被抓。12月10日,曹某在北京昌平法院受审。
曹某和丈夫进京打工已有多年,夫妻两人一直将孩子带在身边。6岁的儿子今年该上小学了,为了能让儿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也方便照顾,夫妻两人打算让孩子在京读公立小学。经过了解,夫妻俩得知,按照北京市规定,非京籍儿童在京上学,其父母需办理“五证”后才能给孩子办在京上学的借读证。“五证”包括父母的工作证明、劳务证明、暂住证、无监护条件证明、户口簿。曹某曾向公司请假,回老家开过一次证明。但拿到北京后,回龙观镇政府说不合格。
眼看着离学校报名的日子越来越近,曹某心里天天记挂着儿子上学的事。一天,她看到刻章办证的小广告,就把电话拨了过去。对方称,一个曹某老家镇政府的公章再办一个暂住证,一共100元。曹女士交了照片和20元定金,对方让第二天“取货”。第二天下午,曹女士来到约定地点,假证还没拿到手,就被警察抓了。
昨日庭审中,曹某表示认罪,她说,“我只是对不起孩子,一心想为孩子解决上学问题,但没想到犯了法。”庭审很快结束,案件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