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别人和自己做同样的生意,而且比自己的生意“红火”,就怀恨在心,密谋杀死同行,制造“摩托车炸弹”杀人案。12月11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主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同行竞争引发杀机
自2005年起,惠凯歌在安徽省泗县山头镇山头村中心街代理铃木牌摩托车销售业务。期间,山头村村民马方刚多次从江苏睢宁购进铃木牌摩托车,在中心街低价销售,影响了惠凯歌的生意经营。为此事,惠凯歌自己及通过他人与马方刚调处未果,产生报复之念。
2013年2月5日前后,惠凯歌从江苏宿迁一摩托车修理铺购买一辆二手摩托车,后对该车线路进行改装,并向摩托车油箱内填充从其购买的鞭炮和烟花中剥出的黑火药和烟花筒,使该车接通电瓶电源后即引起短路而引爆火药。
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日)下午,惠凯歌告知同伙夏计伟为其更换摩托车电瓶,并指认了马方刚家修理铺为更换电瓶地点。之后二人将摩托车从惠庙村运至山头镇中心小学斜对面无人处。
加油站旁引爆炸弹
在送车时,因怕别人认出夏计伟,惠凯歌回家拿了一个黑色头盔,借来一件黄色军用大衣,购买一只口罩,让夏计伟穿戴好。惠凯歌告知夏计伟自己与马方刚因经营摩托车产生矛盾,摩托车线路已被其改装,电瓶能起火,欲吓唬马方刚家人。
夏计伟按惠凯歌的要求将摩托车推至马方刚家修理铺门口更换电瓶,并将电瓶从摩托车上卸下放在地上离开。
当日19时许,马方刚之妻骆彩平在为该摩托车更换电瓶时,引发摩托车油箱爆炸,致骆彩平当场死亡。爆炸地点距离加油站仅25.5米。
同伙被查私藏枪支
法院另查明,夏计伟还非法持有枪支。2012年秋,夏计伟从江苏省泗洪县青阳镇后陈居民委员会七组居民陈德(另案处理)处借得一支火药枪藏于家中,用于农闲时打兔子。2013年2月7日前后,夏计伟让同村村民夏贤冉修枪将该枪存放于夏贤冉家中。
法院认为,在共同爆炸犯罪中,惠凯歌策划、唆使夏计伟将摩托车推至案发现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鉴于惠凯歌归案后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对惠凯歌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依法对其限制减刑。夏计伟系从犯,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