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法官被指开房嫖娼的监控视频,以及相关网帖流传。对此,湖北省高院一度否认涉事男子为该院院长和副院长。后经调查,当事人为湖北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因与一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目前已根据相关规定被处理。 综合《法制晚报》等报道
监控视频 一对男女同入电梯
近日,题为《张军叫小姐》、《网曝湖北又现法院嫖娼门》带有视频的帖子出现在各大门户网站,8日下午,网民将矛头指向“湖北法院院长张军”。
从画面上推断,视频来自一家宾馆的门外停车场、一楼正门、前台、大堂监控及电梯门口,时间是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
一楼外停车场的监控画面显示,一名灰衣男子和一名黄衣女子同在一辆车里,当天11时11分黄衣女子先下车,进入宾馆,隔了大约2分钟,灰衣男子下车,也随之进入宾馆。
前台的监控画面则显示,黄衣女子在前台开房,灰衣男子在沙发上等着,然后两人一起进入电梯,11时15分女子开完房,而电梯的监控则显示,灰衣男子和黄衣女子一起进入电梯。
之后,视频的监控画面显示是13点40分,灰衣男子先走出电梯,然后走出宾馆,隔了1分钟后,黄衣女子走出电梯,在前台结账,随后两人又走进之前那辆车里。视频整个过程约17分钟。
官方回应 第一次否认遭质疑
9日凌晨,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主办的荆楚网发布消息称,“湖北对网上举报省法院院长开房一事作出回应”。文章透露,8日网上出现《网曝湖北又现法院嫖娼门》的信息,经了解,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均无此人,湖北省有关部门正就网上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
上述消息发布后,包括“东东喔事事”在内的部分网友对回应提出了质疑。
按其在网帖中的说法,视频中的男子的确不是湖北省高院院长和副院长,而是“现任省高院刑庭庭长”;至于视频中的黄衣女子,该网友称是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官网2011年9月20日发布的任免名单,确有一位名叫张军的法官被任命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此外,“东东喔事事”提到的那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证实,确有一位同名律师在该所工作,但其称不了解该律师的相关情况,而这名律师的手机当日也一直关机。
9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此事已有省里领导批示,正在调查。
调查证实 当事人被提请免职
9日晚22时26分,荆楚网再度发布消息称,湖北省纪委、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调查,确认网上被曝光人员系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
据介绍,12月8日,网上出现《网曝湖北法院院长张军嫖娼门》网帖及视频后,湖北省纪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组织调查,确认网上被曝光人员系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经查,张军与一名外单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湖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提请依法免去其庭长职务,停止工作,并将依纪作进一步处理。
法院官网 已查无此人信息
昨天上午,记者登录湖北高院官方网站,在其网站上搜索张军,并未找出该人的相关信息。
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的江西南昌西湖区人大代表仰玉文发微博称,湖北高院当天辟谣“均无此人”,后又承认当事人为“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不作调查就急急忙忙公布“结果”,如此“辟谣”必将极大损害司法机关公信力!
网友认为,此事还反映出湖北高院严重的官僚之风,举报网帖虽将当事人职务错写成院长,但姓名无误。一名中层干部被曝光仍无动于衷,何等麻木!
相关报道 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嫖娼
2013年8月1日,有网友发帖称上海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副庭长赵明华等多人在某度假村涉嫌集体嫖娼并上传视频,上海市纪委随后介入调查。
据上海市纪委、上海市高院党组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今年6月9日,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邀请,前往南汇地区通济路某农家饭店用餐。赵明华又邀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市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一同前往。晚餐后,5人又和3名社会人员一起,前往位于上海惠南镇的衡山度假村内的夜总会包房娱乐,接受异性陪侍服务。当晚,参与活动的一社会人员从附近某养身馆叫来色情服务人员,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参与嫖娼活动。
8月7日,上海市纪委、市高院党组和有关部门通报处理结果:给予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庭长陈雪明、市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给予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提请免去审判职务,撤职处分。给予邀请上述几人的上海建工四建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开除党籍处分,相关企业给予其撤职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短评 法官“开房”让司法蒙羞
《法官法》要求法官具有良好的品行。《公务员法》亦要求公务员具有良好的品行,明确若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处分。《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也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湖北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身为公务员、法官和领导干部,却与一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知法违法,严重挑战法律底线,必然于法纪所不容。从曝光的视频资料看,张军与那名女子在宾馆开房的时间发生在今年10月。而在2个月之前的8月份,网上已经曝光上海高院法官集体招嫖事件,事后涉案法官受到严厉惩处,最高院并向全国法院作出通报,强调切实加强法官队伍管理,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和害群之马。
按理,张军本该认真汲取教训,收敛自己的行为,但他并没有引以为戒,反而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作案。 张军与一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大白天与那名女子在宾馆开房,严重损害法官队伍和领导干部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他的行为让司法蒙羞,必将受到法纪的严肃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