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先缴款再配售”是什么意思?需要按照你“配售号”可以配售到的新股先缴款吗?
举例:如果你有100万元市值的“老股”,取得了200个“号”,也就是可以申购:500股×200个号=100000股,再如新股发行价为每股10元,那么10万股新股的全额缴款数为100万元;如果新股发行价为每股15元,得先缴款150万元;如果新股发行价为每股20元,那岂不是要先缴款200万元么?
仅仅只有100万元的“老股”,却要准备一、二百万元去缴款打新股,是这样的规定吗?如果是这样的规定,散户如要满额使用自己的市值,那只能:
——卖老股、打新股。如果人人这么做,那股票二级市场岂不是都是“半仓”了么?
——借钱应付打新股的“先缴款”。如果这样,岂不是变相大大利好于“打新一族”么?他们不用拥有任何“老股”,把打新股的钱借给股民即可,要么像小银行那样放高利贷,要么与股民分食打到新股又套现后的利润!
——融资缴款?融资只能买“标的”的股票,新股还没上市交易、根本谈上是“标的股票”,只能卖掉“老股”去缴款、再用“融来的资”补回卖掉的“老股”,“交换一下”,但这要交纳多少印花税、佣金啊?为区区500股新股值得去融资、去卖“老股”、再补仓吗?
“需要先缴款再配售”究竟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