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我有一个亲戚生活特别困难,是个低保户,今年70多岁,听说低保老人可以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不知道她能否办理?该怎么办理?”一位热心读者王女士想通过本报咨询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为此记者特意采访了合肥市老龄办的相关负责人。
读者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的这位亲戚今年72岁,家庭经济十分贫穷,已经办理了低保。但是,因为她年龄偏大,且身体也不太好,所以非常担心自己的养老问题,邻居们都在跟她讲,现在政府要帮助他们在家里养老,但是具体的政策如何,他们并不清楚。如果符合条件的话该怎么去申请?申请之后,是发钱还 是发物呢?都能享受到什么样的居家养老服务呢?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以每月发放服务券的方式进 行,每月标准为600元/人。”合肥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保障 对象为具有合肥市区户籍的70岁以上低保老人、70岁以上空巢老人(无子女)、90岁以上高龄老人。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这位读者介绍的情况来看,其亲戚符合救助对象条件,老人本人或家属,可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申请,提交身份 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低保对象须提供低保证。
根据《方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 服务、家政服务、紧急救助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而且,每项服务内容都有具体的细化标准。“经过实际调研,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券的老人们生活需求较大,不过根据现实情况来 看,目前服务券的主要服务内容还是就餐,至于理发等特殊服务,由于频繁度不高,所以 使用率也不是很高。”该负责人表示,未来或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服务内容调整,巢湖、庐江等广大农村地区还在积极探索阶段,未来或许采用邻里照顾的模式帮助老人实现居家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