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一天凌晨,蒙城县一对夫妇驾驶三轮车,从凤台县送货返程,途中发生车祸,造成一人死亡。丈夫被交警部门认为是肇事嫌疑人,拼命躲避追捕,不料,被交警金凯连开四枪打伤致死。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拘留、释放、嘉奖、追逃,短短一年内,案件几经反复,金凯却突然“销声匿迹”。
在前夫意外死亡后的第20个年头,2013年7月,牛保侠没想到,当年的那个“特殊凶手”金凯被抓住了。
“我丈夫叫康子群,他是被凤台的交警金凯开枪打死的。”牛保侠的思绪回到了20年前。
康子群,小名“毛群”,和妻子牛保侠同为蒙城县楚村镇楚村村民,是牛家的上门女婿,从事生猪屠宰业,时常需外送猪肉。
8月5日凌晨4时许,康子群带着妻子,自凤台县送完猪后,驾驶机动三轮车赶回楚村,途经凤台界沟集路段时,突然发生了车祸。
“当时我坐在车上,被一辆大货车从后面撞了,三轮车被撞翻,我当场就昏迷过去了。”牛保侠回忆说,自己醒来时,已是半个月后。
这起车祸,与牛保侠的“被动挨撞说”不同的是,凤台县交警部门将其定性为“‘八五’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对事故原因和性质作了如下表述:“个体户毛群只顾赚钱、不想安全,无照驾驶无牌、无证报废三轮,长途贩运,疲劳驾车,偏左逆行,将拉板车正常行驶的瓜农刘广树当场撞死。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8月5日7时许,距离车祸事发两个多小时后,凤台交警大队赶到现场。金凯,正是执行此次任务的交警之一。他在事后的笔录中讲述了当时的情形。
“5日早晨5点左右,我和交警大队长丁玉鼐、副大队长侯传华、中队长马义美、司机刘杰开车赶到现场,通过调查,有现场目击者反映肇事司机是蒙城县一个屠户叫毛群。我们立即开车赶往蒙城县。在楚村医院发现一名可疑男子,丁玉鼐前往附近的楚村镇派出所联系,马义美上前问可疑男子叫什么,该人自称叫毛群。马抓毛胳膊,毛推开马就跑,我和马就在后面追,追的过程中,我朝天鸣了两枪,但毛群还一直跑,我们追出去近1000米后,沿着足迹追到一栋平房。”
李涛,现为蒙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队长,1993年8月的时候,其正在楚村派出所上班。派出所距离康子群被枪击的地点,仅200米。
“两声枪响,惊动了周边的村民,有一个警察跑到派出所来了,一是报案,二是寻求帮助吧。之后又响了几枪,等我们赶到现场一看,人倒在地上,流了不少的血。经现场勘查,发现了5发子弹的痕迹,其中有四枪击中了康子群。”李涛对这起案件记忆犹新。
蒙城警方的尸检报告也对此进行了佐证:子弹是从死者生前正面、侧面远距离射击,连续中弹四发死亡。
连中四枪 交通肇事嫌疑人被射杀
表彰定性 案情几经反复
由于牛保侠尚在昏迷,1993年8月8日,康子群的岳父牛向东和蒙城县公安局签订了一份协议:死者康子群交通肇事后逃跑,对造成此案的发生应负一定的责任;由凤台县公安局付康子群抢救费、药费2000元,一次性付清康子群安葬费4200元;此协议一经签字,双方永无纠缠。
8月13日,牛向东老人又向蒙城县公安局递交了一份控告状,提出要求“每人1万5,一共6万元”的抚养费。而据牛保侠讲,没有得到支持。
1993年8月14日,金凯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蒙城警方刑事拘留。但仅仅过了4天,就被无罪释放。
对于这样的结果,一位知情人士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是凤台和蒙城相邻,日常协作比较多,关系不错;二是金凯开枪,毕竟是执行公务过程中的事情;三是死者家属接受了调解,也签了协议。”
以上论断,在8月25日的一份凤台县政府的嘉奖令中得到证实,金凯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还因为“临危不惧,不怕牺牲,与犯罪分子进行英勇的搏斗”,金凯、马义美两人被树为公安干警的典型。
一年多后,交警被批捕
金凯被无罪释放了,牛保侠难以接受。她从阜阳市到省里多次反映, “后来,公安局卢局长给了我5000块钱,叫我不要闹了。当时我也没钱了,也没力气跑了,这个事慢慢就算了。”
但案情还是出现了新的进展。
1994年9月,当时的省检察院阜阳分院函告蒙城县检察院:被告人金凯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你院应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依法处理。
蒙城县检察院遂向县公安局建议:立案,并报捕。1995年2月,金凯以“故意杀人罪”被批捕,但始终逮捕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