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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一年我省减税33.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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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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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一年我省减税33.7亿

记者 赵汗青
 

星报讯  安徽“营改增”改革试点一年来,累计减税33.7亿元,达到了结构性减税的改革初衷,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

去年10月1日正式启动 “营改增”试点,今年8月1日,又将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播映、发行纳入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外购运输劳务、研发技术等服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可以抵扣,一些生产制造企业向外分离研发设计等业务的意愿愈来愈强,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现代服务业发展。

试点企业减税明显,下游企业普遍受益。据统计,安徽试点纳税人开给非试点纳税人可抵扣增值税发票及省外试点纳税人开给我省可抵扣增值税发票,合计可为安徽原增值税纳税人多增加抵扣24.93亿元,共为皖企减税33.7亿元,企业整体减负面广,且呈逐步扩大趋势,试点达到了结构性减税的改革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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