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舰首次组航母战斗群开赴南海
警方控制青岛燃爆相关人员9人
微中国
“微博大V”禹晋永一审获刑11年
一根“毒豆芽” 含致癌AB粉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签子虚乌有10亿元项目,犯合同诈骗罪
“微博大V”禹晋永一审获刑11年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6日上午对“微博大V”禹晋永合同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禹晋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人民币52.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3月,被告人禹晋永以北京凯爱投资有限公司名义与山东梁山县人民政府签订《梁山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区投资开发经营合同书》,根据合同约定,县政府提供土地使用权1500亩,北京凯爱投资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0亿元。同年5月,禹晋永在没有落实资金来源、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情况下,虚构梁山凯爱工业园项目招投标的事实,以北京凯爱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发布招标公告,并以购买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为由收取北京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52.2万元。

因对招标主体和招标程序产生怀疑,中科软股份公司多次要求禹晋永返还上述款项,禹晋永则以中科软股份公司中标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签署正式合同构成违约为由,告知中科软股份公司投标保证金已被依法没收。2004年9月,中科软股份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2012年7月13日,禹晋永在北京昌平区天通苑中宇修理厂被抓获归案,现赃款未退赔。

法院同时查明,在梁山高科技工业园区项目中,项目所涉土地不但未达到七通一平的标准,就连相关土地的征收手续都未能有效落实,该项目根本不具备进一步开发的基础。禹晋永号称的多种资金来源也都没有实际落实。从现有证据看,禹晋永及其辩护人所谓的招标、评标、定标过程并不存在。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