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赖”拒还超18亿债务
2013年11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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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党政机关赊账买车借债建楼
“官赖”拒还超18亿债务

 

近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当地党政机关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判决,累积债务金额超过18.5亿元,严重侵犯了债权人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官赖”欠债多年不还,责任人安然无恙,超标楼堂馆所、豪车照常享受,损害了党和政府信誉,破坏法治诚信,亟须堵塞漏洞,严格监督和问责制度。

综合新华社

盖楼买车 成为“官赊”重灾区

日前,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湛江市各级党政机关仍有764件负债案件未执行到位,累积欠债超过18.5亿元。通过查阅相关案件的公开判决,记者发现,除市政设施建设外,湛江党政机关赊账的“大头”缘起于兴建楼堂馆所。

位于湛江市体育南路的湛江市司法局办公大楼,1999年立项建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大楼造价1900多万元,尚欠工程款291万多元及利息。因工程款拖欠等原因,项目“烂尾”。2011年,财政追加投资建成使用。

党政机关赊账的另一大缘由是公车消费。如湛江市霞山区民政局下属企业向霞山区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借款215万元购买豪华大客车,至今仍欠100多万元的本金和利息。

债台高筑 “官赖”各出损招

湛江市司法局办公楼项目,立项时国家已明确取消福利分房,而司法局以建设“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湛江分校”为名,集资修建办公楼和两栋家属宿舍楼。因资金不足造成烂尾,拖欠施工单位巨额工程款,不仅不对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整改、重组,反而由财政追加投入,继续建成使用。

湛江市这些生效判决的欠账,最长的已经欠了20多年,有些债权单位已经解散,有的债权人从黑发等到了白头。“官赖”的手段,并不“高明”:

一是“新官不理旧账”。不少党政机关主要领导频繁换人,继任者拿出“新官不理旧账”作挡箭牌。当记者把一份生效判决书递到霞山区民政局陈姓副局长面前时,陈副局长大大方方地表示不知情。债权人霞山区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早已解散,基金会接管中心大门紧闭。一名民政局干部反问:过去这么久了,这钱还用还吗?

二是“躲猫猫”。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许多党政机关实属恶意赖账。有的单位把财政资金转移到专项资金账户上,以“专款专用”为名,造成“无可执行财产”假象,规避执行。有的欠款只是两千元这样的小数目,被告机关就是拒不执行,一拖就是十几二十年。

赢了官司 债主照样拿不到钱

被湛江市下辖吴川市振文镇政府拖欠了120多万元工程款的肖先生说:“赢了官司照样拿不到钱!欠了十几个工人的工资,家里全靠别人接济。这十几年讨债,把我整个人的精神都拖垮了。”

雷州市市民饶先生,当年给政府建办公楼时四十壮年,如今已经头发花白,到了退休年龄,仍然在不断上诉、申诉,希望司法机关主持公道。

记者采访发现,党政机关之所以敢于赊账超标建楼、豪华消费、一赖到底,一是“官赊”乱花钱没有问责,花了白花;二是法院奈何不了“官赖”,赖了白赖;三是万不得已,最终总有财政兜底买单,白欠谁不欠?

赊账“官赖” 亟待问责机制

近日,最高法院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广东省高级法院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贷款、高消费、出入境,乃至行政审批,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

然而,对于作为特殊被执行人的“官赖”,上述措施均告无效。由于缺乏问责、惩戒,主持“官赊”的官员该升迁的升迁、该退休的退休。继任官员不仅不理旧账,有的反而效仿、攀比,继续大胆赊账,导致“官赖”雪球越滚越大。

专家认为, 治理“官赖”,首先要在源头上治理“官赊”,从狠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入手,遏制公款超标消费,推动财政预算法制化、精细化。人大代表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深入审查每一项预算,杜绝寻租空间。对于已经产生的债务,除了司法机关秉公执行,上级监管部门也要督促“官赖”通过拍卖超标楼堂馆所、车辆等方式清偿,而不是一味向纳税人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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