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融资 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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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点滴接处警的“拐杖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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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蚌埠等市鼓励企业抢滩“新三板”
挂牌融资 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记者 任金如
 

在全国抢滩“新三板”的战斗将启动之际,皖军正备足“子弹”整装待发。昨日,记者从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获悉,黄山、淮北、蚌埠等市纷纷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融资成功的最高可获奖励100万元。

最大限度地冲击资本市场,已经成为安徽地方政府的“共识”。

据了解,近日黄山市已经出台办法,拟对已进入“新三板”挂牌上市的企业,黄山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对进入安徽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上市的前10家企业,黄山市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奖励。

淮北市规定,对企业与券商、律师和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辅导和服务协议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并通过券商内核后,获得监管部门审查并备案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实现在“新三板”及场外市场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新三板”及场外市场以出售股份、定向增发、发行债券等形式获取融资并全额投资于淮北本地的,按实际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蚌埠市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涉及产权变更的,工商、税务、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按非交易行为处理,只收取工本费。凡控股股东没有改变的蚌埠市企业,成功在安徽省股份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自股份制改造至成功挂牌期间(最长不超过2年),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超过股份制改造前一年基数部分,由入库所在地政府于企业挂牌后3个月内一次性返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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