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百强律师强奸19岁女大学生
2013年1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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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强律师强奸19岁女大学生
法院对其判刑4年,妻子称“觉得挺委屈的”
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
 

名校博士毕业、有“全国百强律师”称号的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在律所办公室内强奸了一名19岁的女当事人。被抓后,张勇一度称自己属于“犯罪中止”,而被害人之后用手“盗取”了他的精液。日前,张勇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刑4年。 综合《法制晚报》

■律所主任强奸女大学生

19岁女大学生汤然(化名)的男朋友被人打伤。这对情侣找到张勇,委托他代理民事赔偿事宜。为这事,汤然与张勇多次见面。汤然称,2012年9月13日下午2点多,张勇让她到律所谈事。在张勇的办公室,汤然临走时,张勇抱了她一下。汤然认为,这个拥抱可能是“礼节性”的,因此没太在意。

3个小时后,汤然又接到张勇电话,让她到律师办公室交2000元费用。按照汤然的讲述,她进门后,张勇把门关上了,然后就抱她,把她拉到沙发上强吻。

汤然称,自己当时一直喊叫反抗,但张勇关上窗户、拉上窗帘,并把灯关上,捂着她的嘴威胁说:“别喊,谅你也不敢告我。”

汤然被吓哭。张勇趁机强行脱下其衣服,将其强奸,其间还哄骗汤然称,只要发生关系就全力帮其打官司。

■被害人“盗取”他的精液?

离开律所后,汤然立即打车赶往附近派出所报案,张勇被抓。被抓后张勇称,事发当天,他和汤然“同时张开双臂抱在一起”,之后才有性行为。

法庭上,张勇辩称,他和对方拥抱、接吻对方没有反抗,他觉得“有机会”,才有进一步举动。后来对方称如果被强奸就要告发,他就没有继续,因此属于“犯罪中止”。张勇称,对方这时用手盗取了他的精液。之后两人谈代理案件的事没谈好,对方因此报案。

张勇辩护律师认为,“二人身材、力量对比悬殊,张勇有能力继续实施强奸而没有继续”,属于“犯罪中止”,建议法庭适用缓刑。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勇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张勇辩称被害人是盗取其精液、因谈案件代理事宜不成而报案,将被害人描述成城府较深、报复心重的女子,而被害人作为涉世未深的在读大学生,家境亦不贫寒,因此被告人系主观臆断,不足采信。据此,法院对张勇判刑4年。

■百强律师自封“张大天师”

张勇现年47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毕业,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的官方网站上至今还保存着张勇的自我介绍。他自封“张大天师”,称2009年开始研究“道”,“立志做中国政治家型律师。”

根据网页的介绍,张勇有17年的军旅经历,16年的律师经历。他自诩是“神州行”,“除西藏没有办过案,足迹踏遍大江南北。”

公开资料显示,张勇从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都被评为“全国百强律师”。

经过多方努力,记者找到北元律所成立5周年时张勇的一份讲话稿,其中内容颇有讽刺意味:“北元律师必须坚持正义,做人正派,明辨是非,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妻子称“觉得挺委屈的”

昨天上午,记者拨打了张勇以前的手机号,一位女士接听了电话。对方承认,自己是张勇的妻子马女士,在北元律所做办公室主任。

表明采访意图后,马女士告诉记者,她和张勇的孩子才几岁,张勇的事情已经对家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不想再把伤疤揭开。

对于张勇的为人,马女士用“兢兢业业”来形容。她说,张勇是著名的大律师,专业非常优秀,事发时他可能喝了酒。

针对法院的判决,她说张勇是一直不服判决结果的,但对这个结果却又无可奈何,“我们都觉得挺委屈的。”

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司法局了解到,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5月,位于海淀区中国政法大学。该所位于法大校园内的一栋红色家属楼里。北元律所的隔壁是致诚律师事务所。致诚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后,北元所依然在营业,不过经常没人,找他们需要打门上写着的电话。

根据《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由司法机关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但其所在的律所不受执业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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