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工程”将缔造低碳安徽
2013年1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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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出台
“七大工程”将缔造低碳安徽

郑斌 余凤云 蒋旭东 张乐 汤丽洁 记者 丁林/文 程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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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环资处获悉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印发了《安徽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末,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到“十三五”末,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0%以上。同时,《规划》提出将重点实施“七大工程”,为打造“低碳安徽”保驾护航。

现状 八成温室气体来自四大领域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能源生产和消费都处于快速增长阶段。

根据《规划》,全省2007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为29881.4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扣除林业碳汇后,净排放量为29761.7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二氧化碳为20071万吨,占76.4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温室气体共计4642.85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占17.68%;农业甲烷排放总量为52.7万吨,折合1106.7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占3.70%;固体废弃物和废水处理排放甲烷总量为26.80万吨,折合561.8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占1.88%。

此外,《规划》也指出我省温室气体排放主要集中在能源、建材、钢铁和农业领域,约占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80%,能源、建材、钢铁和农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分别占排放总量的25%、25%、10%和20%。2007年,我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和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分别为4.04吨二氧化碳当量/万元和4.46吨二氧化碳当量/人。

目标 至少建成 50个低碳社区和园区“典型”

《规划》也提出了到2020年要实现的目标:国家下达的温室气体减排指标全面完成、低碳试点示范取得显著成效、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基础能力显著增强以及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大幅提升。

具体来看,到“十二五”末,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到“十三五”末,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0%以上,森林覆盖率和总蓄积量分别达到35%和2.5亿立方米,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成效明显。

此外,低碳试点示范取得显著成效。支持低碳发展试点示范的配套政策和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完善。积极申报国家低碳省区试点,支持3个以上城市申报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成50个以上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城镇)。推广一批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实施一批能源合理利用和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工程 建设10个国内领先新兴产业基地

记者了解到,《规划》提出,要实施低碳产业培育壮大工程。

具体来看,安排50亿元专项资金,深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建设1000个左右重点项目,培育和支持100个左右领军企业,建设合肥平板显示、合肥和芜湖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芜湖光电及光伏材料、蚌埠生物、马鞍山新材料等10个左右国内领先、特色鲜明的新兴产业基地。

同时,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在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500个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实施1000个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创建10000个低碳生活家庭。

“十二五”要新建节能建筑2亿平方米

除了要培育低碳产业外,《规划》还提出要在工业、建筑及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实施节能减碳工程。

在工业领域,到2015年,通过推动企业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主要用能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重点实现电机、工业锅炉(窑炉、加热炉)能效提升。在建筑领域,推动旧城区改造、市容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新建节能建筑2亿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8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而在交通运输领域,《规划》提出,在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沿淮城市群,依托中心城市,选择若干条客运线路开展城际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试点工程。

加快芜湖、宣城页岩气勘探开发

“以江南联络线、皖北联络线、黄山支线、江南和江北产业集中区支线为重点,全面开展输气管网工程建设。”《规划》提出,要实施清洁能源发展工程,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管道2200公里,总里程达到3000公里;新增管输能力100亿立方米,总能力达到150 亿立方米;开展30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重点项目,实现装机规模300兆瓦。同时,要推进淮南煤制气示范工程,加快芜湖、宣城页岩气勘探开发。

而在太阳能开发利用方面,将重点在皖北、江淮丘陵等太阳能资源禀赋较高和边际性土地较多的区域,集中建设一批10兆瓦级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在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建设一批新能源发电照明示范项目。

发展“城市森林”建设“生态城市”

在森林碳汇与生态建设工程中,《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绿化模范城市为目标,在重点城市大力发展“城市森林”,建设“生态城市”。以城镇、村庄绿化为重点,通过开展义务植树5亿株,加快城乡结合部的造林和绿色生态长廊建设,新建线路绿化5000公里、林带建设4500公里;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城镇绿化8万亩,村庄绿化45万亩。

同时, 要重点提升合宁高速、合淮高速、合巢芜高速、合铜黄高速、合安高速公路等13条道路绿色长廊林带的建设标准和质量。

完成22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

根据《规划》,要实施农业适应能力提升工程。除了要开展江淮丘陵区和部分山区灌区的节水改造外,还要完成22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实施淠史杭、驷马山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沿江圩区排涝泵站工程等。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使沿江万亩以上圩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以上,净增除涝面积150万亩,改善除涝面积1500万亩。净增灌溉面积30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00万亩。加强基层农牧技术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 还要加强农业科技的推广以及农业气象能力的建设。

建设合肥等9市防洪减灾工程

“继续加强合肥、芜湖、安庆、蚌埠、淮南等5座全国重点防洪城市和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以及马鞍山、铜陵、阜阳、黄山等4座重要防洪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规划》提出,要完善城市突发灾害预警体系和应急响应系统,建设完善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的排水系统建设,逐步消除极端天气发生时城市出现的内涝现象。

同时,要实施淮河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董峰湖、寿西湖、方邱湖、临北段、花园湖和香浮段等行蓄洪区调整与改造工程;实施环巢湖堤防加固、崩岸治理及其重要支流河道整治等江河防洪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温室气体 排放统计核算和管理体系

《规划》提出,编制年度省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做好排放因子测算和数据质量监测,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建立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的专职工作队伍和基础统计队伍。

此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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