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家住蜀山区一小区的老刘(化名)最近一脸愁苦,因为准儿媳提出了一个让他“为难”的要求:“想结婚,先过户房产。”
老刘的名下虽然有两套回迁房,但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好,一家人的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的。让他感到欣慰的是儿子与女友感情尚可,并打算结婚。可没想到,准儿媳突然提出要求,希望老刘将名下的两套房全部过户到儿子名下,否则就不结婚。老刘很为难,因为过户费需要七八万元,而他又担心,房产过户后,自己日后没保障。
得知老刘的难处后,辖区社居委的工作人员随即当了回“和事佬”。昨日,记者获悉,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两套房子日后由老刘的儿子继承,老刘今后生活上的一切费用由其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