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1月至10月,我省各公证处共办理遗嘱公证1506件。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人们不再谈“死”色变,在生前通过遗嘱公证的方式安排好身后事的市民也越来越多。而遗嘱公证也不再是老年人的“专利”,在年轻人中也“悄然流行”。
据合肥市中安公证处的公证员介绍,目前办理遗嘱公证的老年人年龄多在60~80岁之间,而年轻人多为30~40岁,遗嘱公证涉及财产多为房产。
据了解,申办遗嘱公证,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3、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产权证明。
4、遗嘱人年龄较大或年老体弱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遗嘱人神智清楚的证明。
5、一般应当提供遗嘱或遗嘱草稿,特殊情况下,遗嘱可由公证员代书,代书的遗嘱经立遗嘱人确认后,由立遗嘱人当面在公证员代书的遗嘱上签名或按手印。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如遗嘱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应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
注意事项:①立遗嘱人的遗嘱如处分了他人的财产,则该部分遗嘱无效。②立遗嘱人对自己所立的遗嘱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