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官员大“清房”
2013年1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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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墙、开门,腾退大办公室、和下属一起办公……
山西官员大“清房”

 

今年9月,山西官员的办公室不再有往日的安详平静,一场全面清理腾退超标办公室行动,正在各地市党政机关紧急进行。9月5日,山西省发出通知,要求9月底结束清理工作。

山西的行动,是全国性清退党政机关超标办公用房行动的一部分。2013年7月,中央发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普遍超标到何种程度?清退办公用房对基层官员有哪些影响?地方官员如何应对?

省领导超标办公室 一并清退

孝义是山西省吕梁市下辖的县级市。孝义市委书记张旭光身为吕梁市委常委,属副厅级官员,按规定办公室面积是18平方米。

孝义市委秘书长郭贵和告诉记者,张旭光现在的新办公室很小,书和一些过去用的沙发摆不下,只好暂时存放在腾出来的老办公室里。

10月28日下午,孝义市交通局局长吕治山带着记者,参观了他过去的办公室。也是个三十多平方米的套间,一间是办公室,一间是休息室。现在,这两间房分别给了局办公室和人事科使用。

在孝义市检察院,检察长王贵勇也退出了他的大办公室。检察院出示给记者的资料显示,王贵勇此前的办公室面积为117平方米。

山西地方官员中,有上百平方米左右办公室的并不少见。10月23日,记者在临汾市公安局大楼内看到各楼层办公用房平面图显示,局长安占功原在1901房办公。该房属三套间,外间30平方米,中间一间房有69平方米,最里面是休息室,面积估计有近30平方米。1901房一侧的1905房,是37平方米的司机办公室。

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安占功是副厅级官员,按规定办公室面积应为18平方米。搬出大办公室后,安占功搬进了37平方米的司机办公室,他过去的超大办公室据称“改成了技侦支队业务用房”。

山西省领导的超标办公室也一并清退。山西省纪委公开发布信息称,山西近期清理中,发现正省级官员办公室面积超标59平方米,副省级官员也超标199平方米,目前,山西省级官员超标的办公面积均已腾退。

办公用房普遍超标

根据1999年《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官员们办公室的大小与职务级别直接挂钩。

该标准规定,省级及直属机关里,省级正职官员每人办公使用面积54平方米,省级副职42平方米。正厅级24平方米,副厅级18平方米,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6平方米。在地市级及直属机关里,市级正职每人32平方米,市级副职18平方米,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6平方米。在县级及直属机关,县级正职20平方米,县级副职12平方米,科级9平方米,科级以下6平方米。

10月下旬,记者相继走访山西省委及部分省直机关、地级市临汾市、县级市孝义市发现,这一规定并未被严格执行。

记者调查发现,实权大、强势部门官员的办公室,明显大于同级别的其他官员。

例如,记者走访山西省科技厅和山西省老干部局发现,科技厅副厅长郭春林和老干局副局长郭世卿的办公室,都只有16平方米左右。两位副厅级官员的办公室不足临汾市公安局局长安占功的四分之一。

山西个别官员甚至曾有三处办公室。山西省司法厅一位领导,在山西省监狱局和省劳教局各有一间办公室。在中央发出清理通知次日,他主动腾退了监狱局和劳教局的两处办公室。

在临汾市公安局,副局长们都是处级,人均至少超出规定20平方米。该局政治部主任卢鹏翔原办公室面积为57平方米,超标45平方米。正科级的副主任们,过去每人一间28平方米的办公室,超标22平方米。

腾退中的各种应对

10月23日上午,临汾市某局办公楼内,一名副局长正在指挥两名女性工作人员打扫自己的办公室。

这名副局长的办公室,过去有二十多平方米,最近在中间竖起一堵木墙,在外墙上新开了一个门,一间变成了两间。

记者悄悄走进该副局长办公室,发现这堵墙并未完全将大房间一分为二。在最里面,新砌的墙留了一个一米宽的通道,外面看起来是两间房,实际成了暗中相连的套间。其中一间摆放着该副局长的办公桌,另一间摆放着床和书柜。

空出的办公室怎么办?山西一名基层科级官员向记者反映,“很多单位腾出的办公用房并未被收回,多被原单位以各种理由占据了。”

在太原、临汾和孝义三市,仅孝义市检察院将腾出的办公用房上报等待处置,记者走访的三市其他部门,均以不同理由将腾出的办公用房进行了二次分配,改为会议室、资料室、活动室等。有的临时砌一堵墙,挂上了“党员之家”牌子。

实在没有符合国家标准房间的地方,则不得不几名官员合署办公。孝义市检察院检察长王贵勇告诉记者,9月中旬,他换进了一间只有22.2平方米的新办公室,因为仍然超标十平方米,科员武世刚被安排与他一起办公。

在和孝义同属吕梁市的柳林县,出现了没有下属愿和县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薛保平共用一间办公室的情况,薛保平只好继续“超标”办公。

也有的单位为应付检查,“在办公室多放几张桌子,说几个人合署办公。”临汾市一名处级官员反映说。

困扰基层的新问题

真要严格执行1999年出台的办公用房标准,不少基层官员又面临一些头疼的新问题。

临汾市纪委一名官员对记者说,“9月份,我去一个县督查,发现县委书记和县长办公室改小后,大量找他们办事的人没地方去,只好让他们坐在走廊里排队等。”

在孝义市检察院,如何安排副检察长们的办公室,一度成为难题。院办公楼内最小的房间是22.2平方米。副检察长们都是正科级,按规定只能每人9平方米,但每个人分管的工作不一样,而且有些工作是保密的,共用一间办公室会影响工作。

山西另一名基层官员反映,在县级机关,科级干部基本都是重要职位,每天找的人很多,多名科级官员在一个办公室办公,人员进进出出,相互干扰十分明显。

孝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生荣说,“最开始,我们希望一个副检察长一间房,报上去没通过。”最后,只好一个副检察长办公室安排一个其分管科室的科级干部。可即便是两个正科共用一间,仍超标4平方米左右。

“超出这几个平米,如果隔出来,怎么用?”孝义市纪委纠风室主任马建兵说。

显然,若机械地执行1999年的国家标准,一些地方又会花费更多资金改造原有办公用房,拆墙、砌墙、打洞开门,甚至购买新的办公设施。

另一问题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修建的办公楼,最小房屋一般在15至20平方米。2000年后修建的办公楼,最小房间在20至25平方米左右。这种房屋构造,导致最小房型都超出国家标准。

上述情形在山西普遍存在。孝义市的政策是,只要不超过6平方米这个最小单位,允许部分官员办公室超标几个平方米。这一做法并未得到上级认可。“我们已经上报了,但没人会给你解释,也没人敢松这个口子。”临汾市纪委一名官员说。

山西省纪委还发现,政法机关修建办公用房时遵照系统内标准,如检察院有住建部、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公安局有住建部批准的《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这些标准都大大超过了中央规定。山西省纪委称,系统标准与中央精神相悖,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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