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如今,合肥市举办大型群众活动越来越频繁。为了保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合肥市欲立法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例如,体育赛事等活动中,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投掷杂物……
据了解,在草案中,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主要包括: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剧院、公园景区、宾馆酒店、会议中心、娱乐场所、商贸场所、各类院校等在其管理场所内举办的日常营业性演出、参观游览、会议论坛、文化娱乐、商品促销、招生招考咨询等活动,不属于该规定草案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