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附近爆炸案告破 嫌犯承认蓄意报复社会
合肥欲立法:大型活动 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
我省2家污染企业受罚
宁国下大功夫做强名牌核桃
合肥轨道2号线 2016年将迎首辆列车
今起强冷空气影响我省 气温下降明显,将现霜冻
我省实现专利投融资新突破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合肥欲立法:大型活动 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

王强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如今,合肥市举办大型群众活动越来越频繁。为了保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合肥市欲立法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例如,体育赛事等活动中,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投掷杂物……

据了解,在草案中,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主要包括: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剧院、公园景区、宾馆酒店、会议中心、娱乐场所、商贸场所、各类院校等在其管理场所内举办的日常营业性演出、参观游览、会议论坛、文化娱乐、商品促销、招生招考咨询等活动,不属于该规定草案的范畴。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