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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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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优先股未必是盛宴

周科竞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银行业有望通过发行优先股缓解资本压力,优先股方案预计在近期出炉。但本人分析,银行发行优先股可能并不像投资者想像得美好。

优先股的偿债顺序排在次级债之后,而且期限一般是无限期,那么其每年的固定股息率至少要高于次级债券,否则投资者购买次级债券也就可以了,并没有必要去购买优先股。

据调查,工商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利率为4.99%;江苏银行9月发行的次级债申购利率区间为6.2%~6.9%;吉林银行2012年曾发行的次级债券利率为6.8%;成都银行2011年发行的次级债券利率为7%。

根据银行的经营特点,如果没有出现特别严重的经营亏损,是不可能沦落到破产清算的境地。一旦银行需要破产清算,将会是满目疮痍,银行资产如果能够支付储户的储蓄已经难能可贵,次级债券能否得到清偿也是未知数,至于优先股和普通股,基本不可能得到任何清算权益。

由此可以判断,银行优先股的固定股息至少也要达到7%的水平,才能对投资者形成吸引力。如果银行优先股的收益水平仅为略高于次级债券的利率,仍然无法引起投资者的购买兴趣,优先股的收益水平,至少应该达到10%以上。

投资者有理由相信,如果银行发行优先股,至少在短期看来并不能增加上市公司对于投资者的现金回报,如果银行优先股的固定股息达到或者超过10%,很可能还会降低普通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水平,所以投资者不宜对优先股过分热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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