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谢鹏飞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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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替人“办事”收受好处,被控受贿上千万元
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谢鹏飞受审

谢鹏飞在法庭上受审
 

昨日上午,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谢鹏飞,因涉嫌受贿罪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由潮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谢鹏飞涉嫌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03万元、港币240万元、美金21万元。 综合新华社

替人“办事”收受好处

2012年8月,时任广东省政府参事的谢鹏飞因严重违纪被中共广东省纪委“双开”,谢鹏飞这名看似“没什么实权”官员的落马,引发社会诸多猜测。

随着谢鹏飞涉嫌受贿罪受审,该案的细节“浮出水面”。记者从起诉书中了解到,谢鹏飞涉嫌受贿的时间为2001年至2012年初,当时他担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正厅级)。

起诉书显示,谢鹏飞主要利用本人职权和丰富的人脉资源,替行贿者“办事”,从而收受好处,行贿者多为企业负责人,谢鹏飞利用职务身份与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通气”,使行贿者获得好处。此外,谢鹏飞还为不少行贿人职务升迁、子女上学及工作打招呼做安排,收受了一定金额的贿赂。

涉嫌受贿事实共20宗

检察机关查明,谢鹏飞2001年至2012年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肇庆诗扬房地产有限公司郑少武等人(均另案处理)谋取利益,涉嫌受贿事实共20宗。

其中,2010年至2012年期间,谢鹏飞应郑少武请求,要求高新区领导对诗扬房地产公司变更用地性质以及后续开发房地产等问题给予关照,后又多次致电高新区领导,督促推进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期间,谢鹏飞收受肇庆诗扬房地产有限公司735万元人民币。2006年至2012年期间,谢鹏飞为中国泰发集团董事长徐吉华购买广州增城碧桂园别墅寻求打折,又为泰发集团在珠海兴建10万吨级煤炭码头等事项,为徐吉华的广州天水大厦出售及债权债务等,要省发改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对徐的公司予以关照。徐吉华贿送谢鹏飞126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20万元美金。

谢鹏飞在昨日庭审中承认受贿,但对部分受贿细节提出异议。检方在庭上指出,谢鹏飞案发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又揭发了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有自首和立功表现。该案目前尚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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