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广场舞的 不应该是“猎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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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广场舞的 不应该是“猎枪”

□汪昌莲
 

由于邻居跳广场舞放音响过大影响了自己休息,56岁的施某拿出家中藏匿的双筒猎枪朝天鸣枪,其还放出自己饲养的3只藏獒冲散跳舞人群。5日上午,施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在北京昌平法院受审。(11月6日《北京青年报》)

据媒体公开报道,目前全国广场舞爱好者过亿人,主体人群是40到65岁的中老年妇女。跳广场舞裨益身心,但当这项社区文体活动制造的噪声,影响到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时,也就难免遭受诟病,引发矛盾连连。据网络相关调查显示,7成网友认为,广场舞制造噪音,有扰民现象。此前,有的地方曾发生过楼上居民泼水、扔物、甚至泼粪等行为。这次楼上居民拿枪和藏獒驱赶舞者,不惜以身试法,更是将广场舞扰民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广场舞成“扰民舞”,看似一个小问题,却也是一道民生难题。如何满足人们喜欢锻炼和追求安静的不同诉求,考验着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因此,有关部门应切实承担起责任,寻找能两全其美的解决途径。除了立法规范、制度约束、加大公共娱乐设施建设投入等,使其趋利避害之外,重塑和谐邻里关系,也显得尤为重要。事实上,跳舞与安居并非对立关系,如今变得水火难容,折射出了邻里之间的情感隔膜。更何况,即便是广场舞扰民,迎接它的也不应该是“猎枪”。

更重要的是,对于广场舞这项涉及亿万群众的积极的社区文体活动,城市管理者应加强扶持、管理和疏导。首先,既然是广场舞,就必须建设有相应的文化广场。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舍得投入,并做好规划设计,在远离办公、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场所的地方,专门修建公益性的文化广场,供市民娱乐休闲。退一步讲,即便是有的城市暂时不具备建设大型广场的条件,也不能对社区小广场上的广场舞进行封堵,而是制订相关规定,加强管理。比如,可以限次数、限时间和限音量等。特别是,应由社区指派专人管理,而不是由居民个人去干预,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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