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省物价局发布消息称,11月10日起,我省41种药品执行最高零售价格(表格详见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此次公布的药品,涉及胶囊、注射剂、分散片、片剂等多种剂型。
据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有关规定,物价部门将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0月份申报的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进行了审核,公布此次碘海醇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附表备注栏没有标注说明的,为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有标注说明的限符合标注内容的企业执行。
本通知价格自2013年11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