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富二代”杀妻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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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富二代”杀妻案开庭审理
检方认为不构成自首,受害人亲属求判凶手死刑
被告人吉星鹏
开庭前,受害人家属在法院门口手捧祁某照片
 

今年4月25日清晨,南京发生一起恶性案件,一名80后“富二代”因怀疑妻子不贞将90后妻子杀害。11月4日下午,此案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并将择期宣判。受害人家属也提出民事赔偿,索赔57万余元。同时受害人亲属求判凶手死刑。 综合中新社

◆被告人称自首否认故意杀人

今年4月25日清晨,南京西堤国际小区发生血案,80后丈夫吉星鹏因怀疑90后妻子祁某生活作风发生口角,最后挥刀数十下,刺死22岁的妻子。案发时,两人的孩子才刚刚出生100天。

庭审前,吉星鹏曾申请做精神鉴定,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吉星鹏作案时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昨日庭审中,被告人吉星鹏当庭称,自己不是被抓获的,是自首的。吉星鹏说,2012年4月24日晚8点开始,他喝了三场酒,直到4月25日早上7点才到家。回到家中,他和妻子小祁发生争执。他打了小祁两耳光,随后用刀将其砍倒。

虽然吉星鹏当庭表示“所有的事,我都认。”但是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受害人亲属求判凶手死刑

11月4日下午,庭审还没开始,等候在法庭外的祁某的家人拉起了大横幅,横幅上写着“残忍杀妻,不死天理难容”。祁某的表妹怀抱着祁某的遗相,照片上的女孩儿长得非常漂亮。

祁某的闺蜜说:“那个男的精明有头脑,暴躁易怒。希望判死刑,一个杀人犯能教育孩子吗?”“当时如果小孩子也在,他(吉星鹏)肯定连小孩子也不放过了!”祁某的外公说。“一定要一命抵一命。”祁某的外婆说。因该案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祁某的父母作为原告参与庭审。

据受害人代理律师透露,开庭前,法官曾组织双方代理律师及家属开会,就是否接受调解进行商谈,但受害人家属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要求以命抵命。

同时受害人家属表示,之所以提出民事赔偿,不是想要钱,而是想保留上诉权利。

◆公诉人认为不构成自首

经法医鉴定,祁某是被锐器刺戳、砍切头胸腹部致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而死亡。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吉星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庭上,控辩双方就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情节展开激辩。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吉星鹏在知道其父已经报警后,虽然没有逃离作案现场,但仍然对被害人继续进行了作案行为,不构成自首。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吉星鹏持刀行凶,依法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吉星鹏杀人手段极其残忍,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鉴于其危害后果极其严重,且无其他法定的从轻情节,建议合议庭依法从重处罚。

吉星鹏曾被曝是南京FSC超跑俱乐部成员,家境殷实,有数套豪宅,爱好打游戏,月花费曾达十万,嗜酒后有家暴行为。

◆被告人表示愿意赔偿57万

在庭审最后,辩护人认为,“本案因家庭内部矛盾引发,被告人在案发前与被害人有过争吵,甚至有殴打对方的情节。但在本案中,其在酒后失去控制能力,实施的犯罪有偶然性,明显区别于有预谋的犯罪,被告人虽有劣迹,但无前科,犯罪后认罪态度好,本案造成了未满周岁的孩子失去了母亲,被告人也对辩护人表达了其认罪、悔罪的态度,请求法庭对其作出公正处罚。”

被害人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请求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70566元。被告人吉星鹏只表示愿意赔偿。

经过近3个小时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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