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亵渎法律寒了百姓的心
2013年11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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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亵渎法律寒了百姓的心
——宿州中院法官王磊,用青春演绎法律的温情
宋莉 陶庆 记者 雷强
王磊 评选编号020号
 

他是一名“80后”青年,阳光、热情、时尚、精力充沛,像一切有为青年一样,勤奋进取,他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上,倾心寻找法、理、情的最佳结合点。2011年他审理案件100件,调撤率46.2%。2012年审结案件119件,调撤率49.57%。他所承办的案件无发回改判,受到了当事人和同事的广泛好评。2011年被评为宿州全市法院“调解能手”、2012年被评为全省“办案标兵”。

2年没搞定的案子几天结束

只要是接手的事情,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尽快办妥,基本上不做完不撒手。

“王磊精力充沛,干起事来不分白天黑夜,只要是接手的事情基本上不做完不撒手。”宿州中院民三庭的一名法官告诉记者:“就拿上次他审理的那个上诉案来说,前后持续近2年的时间都没有搞定,到他手上,竟然三天就结束了,而且双方都很满意。”

据介绍,这个案件发生在宿州市的郊区。当事人是一位60多岁的老人,由于他在理赔申请书中的笔误导致保险公司拒赔。在随后近两年的时间里,老人为打官司,从家到市区往返跑了十几趟。案子二审时交到了王磊手上。

“王磊倾听老人上诉理由后,开始查找案件的疑点。考虑到王某年龄大,来回奔波不方便,他就带着书记员几次上门找王某了解情况。最终查明事实后,王磊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压在老人心头2年多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这时,距离王磊正式接手此案才3天。”

办案能手也有内心深处的愧疚

他是家里的独子,但是整天案件缠身,对家人尽的义务太少太少。

“对于当事人来说,王磊是一名称职的法官,然而对家人,他是深怀愧疚的。”宿州中院政治部主任许振东告诉记者:“他是家里的独子,上有年近6旬身患重病的母亲,下有年幼的儿子,爱人身体也不好。他想做一个孝顺的儿子、慈祥的父亲、称职的丈夫,但是,整天案件缠身,他对家人尽的义务太少太少。”

“由于起早贪黑地工作,清晨孩子没醒他就上班了,回到家时,儿子已进入梦乡,就这样经常是连续几天不能与儿子说上一句话。对家人他也是很少能照顾到。”许振东向记者介绍了一次王磊母亲生病的事。

2012年10月的一天,王磊母亲重病复发,爱人又突患心肌炎,两人都躺在医院里急需看护。而此时来自四川的农民工,因为承包费和拖欠材料费的事情整天往法院跑,每次见到王磊都用祈求的语气说:“王法官,我不容易啊,孩子还要上学,家里就靠我一人挣饭吃,你一定要替我们农民工当家啊!”

考虑到农民工的艰辛,王磊打电话找来外地的亲戚,白天代替他照顾母亲,让爱人自己照顾自己。就这样他白天办案,晚上去医院陪护。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三天内完成案件的合议和判决书的制作,将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手中。两天后,当事人送来锦旗,反复念叨着“我碰到好法官了!”

枉法裁判会寒了百姓的心

遇到说情送礼的,他坚守原则,并用真诚说服对方、感动对方。

“与很多审判一线的同事相比,王磊对于人际关系的处理比较巧妙。遇到说情送礼的,他坚守了原则,但还不会得罪人。”王磊的同事告诉记者:“这关键是王磊用自己的真诚感动了对方。”

有一起案件的被告是王磊同学的亲戚。得知王磊是承办法官后,老同学为此专程上门说情。面对挚友,他耐心地进行了解释,并明确告知自己不会枉法裁判。听了王磊的话,老同学拂袖而去。见对方不理解自己,王磊随后多次找到老同学,与其促膝长谈,指出其亲戚在案件中的具体过错,也说明了违法裁判的后果。最终,他的诚恳感动了老同学。案件宣判后,他的老同学主动要求自己的亲戚履行了判决。

记者:对于亲戚朋友找你在案件中网开一面的要求,你是怎么说服对方的?

王磊:搞审判工作,像这样的情况经常遇到。作为一名法官,要有责任感和司法良知,不能滥用手中的权力。我常常对家人和朋友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和肩上的重任。如果案件枉法裁判,不仅亵渎了法律,也寒了百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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