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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是“不懂法”还是“不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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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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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是“不懂法”还是“不畏法”?

□段思平
 

孙杨又出事了。孙杨驾驶的白色保时捷卡宴在杭州与一辆公交车相撞,且无证驾驶。昨日,因无证驾驶,孙杨被行拘7天,并罚款2000元。随后,孙杨在网上道歉,称由于平时忙于训练比赛,对法律知识的淡薄,才导致今天的错误。(本报今日13版)

虽然孙杨在无证驾驶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站出来道歉,但看看他的道歉内容,实在让人大失所望。在道歉信中,孙杨一是强调自己“忙于训练和比赛”,其潜台词大抵是“考虑到我做出的贡献,大家就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吧”;二是表示自己“不懂法”,这分明是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找借口,如果连“无驾照不能开车”这点法律常识都不知道,那不是“法律知识淡薄”,简直就是对法律无知了。

由此可见,孙杨不会不知道无证驾驶的违法性及潜在危害,“不懂法”只是托辞,“不畏法”才是本质。他依仗自己的明星光环与社会贡献,以为自己拥有法外特权,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甚至认为即使出了事,自己也能搞定。从孙杨前女友此前所发微博可知,孙杨无证驾驶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已形成惯性,这更说明了孙杨的自大和对法律的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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