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女子用电话转账1元,岂料卡中4万元不翼而飞。事后,她迁怒于银行并起诉至法院。昨日,记者获悉,蜀山区法院经审理判她败诉。
案例:电话转账被骗4万
去年,柳女士(化名)在网购时认识了卖家“程小姐”,对方以“方便网购”为由让她办了一张某银行的银行卡并开通了电话银行功能,还要求她为该卡设立一个名为“方某”的指定转账收款人。
7月31日,柳女士到该银行办理了银行卡。事后,“程小姐”主动来电询问办卡情况并要求她使用固定电话转账1元以检验电话银行能否正常使用。
此后,在保持手机正常通话的同时,她使用固定电话并开启免提功能通过电话银行,输入账号、密码,向“方某”的账号转入了1元。次日上午,她往该卡存入4万元,可刚走出银行,便收到短信通知,这笔钱被转走了。
大惊失色的她立即返回银行,要求冻结这笔款项,但银行经查询后发现,这笔钱转账时为凭账号、密码进行交易,遂通知她报警处理,而没有冻结款项转入账号。
事后,她迁怒于银行,并将对方告上法庭。承办法官经审理后认为,银行的做法和行为并无过错,遂依法判决柳女士败诉。
法官点评:
在本案中,依据服务条款,银行根据账号和密码指令推定操作者系用户本人符合约定,不存在过错。而银行在无法判断柳女士账户资金是否确实被盗且未经公、检、法等有权机关决定的情况下,未冻结他人账号也并无不妥之处。
而柳女士随意在自己的账户内绑定他人账号,并在与他人通话时免提操作电话银行,导致账号、密码“泄露”,金钱受损,存在过错,因此最终依法判决柳女士败诉。
同时,借该案也提醒广大市民,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服务具有人工服务不可比拟的便捷性,但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消费者应遵循用户协议、服务条款等进行操作,切不可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而导致自己财物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