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常见问题,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一、确保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在取得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许可备案批件”的药房、商场、超市、专卖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保管好发票或相关凭证。
二、看有无“小蓝帽”标志。这是让消费者辨认区分真假保健食品的特制标志。检查中发现把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销售的现象比较严重,普通食品不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消费者应注意区分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购买时要查看其批准文号和说明书内容,还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认真进行判断认定,以免上当受骗。
三、看包装是否规范,有无清晰的或无法识别的情况。保健食品包装标识鱼目混珠,主要表现为:批准文号“一号多用”,如补钙类保健食品,同一个批准文号同时被用于儿童型、孕妇型、中老年型或不同口味等,违反了“一个保健食品批文对应一类产品”的规定;保健食品套用、冒用批准文号,很多保健食品标注的批准文号是套用其他保健食品的批号,少数标注的批准文号是胡乱编造的。在此提醒大家,批准文号均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查询。
四、看保健食品的标签上注有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说明书、适宜人群等等。
五、注意产品质量。对已经发霉变质的产品坚决不能食用。
六、正确看待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具有调节人体某种功能的作用,但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作用,更谈不上包治百病。
七、警惕会议营销、专家坐诊、免费体检、科普宣传、病例介绍等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