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身为分管环境监察和污染控制等工作的原和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范支才与辖区内多家企业勾勾搭搭,先后收受财物价值人民币142900元,并利用职权为对方谋取利益。10月23日,和县法院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范支才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范支才担任该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工作期间,利用分管环境监察、行政执法、污染控制等职务之便,先后收受8家企业贿赂,涉及化工、矿山、禽业、蓄电池等行业,每次收受金额在4000元至20000元不等。2010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范支才先后5次非法收受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平、厂长谢永清、副总经理刘之声、总监理任文祥为能够在环境监察、行政执法过程中得到关照所送财物价值人民币18000元。先后5次非法收受安徽威驰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友安为能够在环境监察、行政执法过程中得到关照所送购物卡7000元。
今年5月14日,检察机关没有对范支才采取拘传措施、也没有对其受贿行为宣布调查,且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范支才即如实交待了全部事实。5月20日,被告人范支才退出赃款100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支才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其家人积极代其退清全部赃款,且被告人无前科劣迹,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