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棚户区里的“高价电”
刻字社变成“国务院”
父子建虚假购物网站诈骗十余省市
金凯萨:为1/3的合肥人洗衣服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0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棚户区里的“高价电”

刘新梅 周蓓蓓
 

10月17日一大早,蚌埠市张公山某居民楼“楼长”闫师傅找到蚌埠供电公司:“原来5毛多的电价,现在咋变成了8毛多?俺们整栋楼都是生活困难户,平常用不了几度电,怎么说我们用电超标了啊?”

工作人员经过仔细了解,闫师傅所在的这栋楼产权是属于某单位的宿舍,虽然住了多户人家,可只有一个产权,不具备分户条件。由于住在其中的居民对电费电价相关政策了解不多,没有及时办理“居民合表”的登记,导致棚户区里用上了三档的“高价电”。

工作人员仔细解释了阶梯电价政策后,联系业务人员将电费差价进行核算,并为其办理了500多元的退款。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