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跃在田间地头的“车载流动法庭”
2013年10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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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在田间地头的“车载流动法庭”
——记怀远县人民法院法官杨升
陶庆 记者 雷强
杨升 评选编号012号
 

墩实的个头,憨厚的笑容,这是怀远县人民法院常坟法庭副庭长杨升给人的印象。他长年工作在基层,用亲和力化解了数不清矛盾纠纷。从2010年以来,共办结各类案件上千件,所办案件息诉服判率高,无一信访。先后被评为蚌埠市第三届优秀青年卫士和蚌埠市首届“十佳法官”,多次荣获“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省法院优秀法官”称号,曾被县人民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2年当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专于案结事了人和,他是调解能手

现年10岁的张某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平时由爷爷照顾,是当地的留守儿童。去年10月,在学校课间休息的时候,同学赵某手拿削笔刀与张某嬉戏,不慎划伤张某的右脸部,致张某右脸部长达4厘米的伤口。学校与赵某的家长相互推诿,拒不支付医疗费。张某的父母无奈告上法庭。

杨升主审此案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向赵某的家长和学校负责人讲解了有关法律规定,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工作没有取得进展。期间,赵某的父母为躲避责任全家外出打工。杨升没有因此放弃调解,邀请县乡教育部门、法律服务部门和乡村干部参与调解,通过亲属传递、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做调解工作。最终,校方负责人答应协商,赵某的家人也做出了让步,双方很快达成赔偿协议。学校一次性赔偿张某2500元,赵某赔偿2000元,张某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事后,张某的父母专门打电话表示感激:“感谢法官为我们的留守孩子讨回了公道!”

杨升在审理案件中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始终带着真情付出的态度对待每一当事人,不厌其烦地用心与他们沟通交流,妥善处理了大量的敏感的案件,尤其是他承办的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调撤率达到100%,无一矛盾激化现象。

竭于为民便民利民,他是热心青年

在杨升辖区内一位年过八旬的张老汉长年卧床不起,2万元河道改修的土地补偿款被其亲属擅自领走。张老汉的家族几十口人闹得不可开交。

在承办这起案件中,杨升多次登门,得知张老汉老两口分别被其家人和老伴的娘家人两边赡养,该款被其老伴的娘家人领走,两个家族因此笔补偿款反目成仇。为使张老汉能安度晚年,又能消除亲属之间的怨恨,杨升反复和双方亲属的代表沟通。同时,请当地的派出所和银行配合、协助,最终使被告方认识到错误,将补偿款返还给张老汉,张老汉也主动撤回了起诉。

在工作实践中,杨升摸索出了一套具有农村特色的调解工作法。当事人因纠纷到法庭起诉时,他一般先与人民调解员联系,由其对他们进行劝解,从而使一些纠纷未立案前就得以解决。即使化解不掉,调解员也会在劝解过程中向他们宣传法律,缓解矛盾,减轻审判压力。

不仅如此,杨升改进案件受理方式,当事人到法庭起诉时,他快速审查起诉材料、快速进行网上立案,对不能书写诉状的当事人还专门制作了口头起诉登记表。对因年老体弱或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的当事人,他主动上门服务,办理立案手续。

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没有能力委托代理人的,杨升积极为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用手续,并帮助他们得到法律援助。他经常和同事们一道,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用“车载流动法庭” 的方式,就地解决纠纷。

精于好学真学深学他是清正法官

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杨升自觉强化司法审判的延伸功能和服务功能,对辖区涉诉案件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分析,提出有数据、有分析的调研报告,为当地党委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参考,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三年来,他在县市及国家级网站和报刊上发表法制宣传文章100多篇。杨升还经常利用工作之便,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以案讲法,开展法制宣传。

多年来,杨升矢志做一名“学习型法官”,以丰富知识、提高能力、完善人格为目标,坚持读书学习不放松。通过系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确保审判工作方向明、思路清。平时注意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并结合审判实际加以运用,使自己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通过读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和高尚的情操,使慎独、慎微、公正、廉洁成为一种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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