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至上,20年义务献血4000多毫升
2013年10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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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上,20年义务献血4000多毫升
——记滁州中院执行法官赵建华
陶庆 记者 雷强
赵建华 评选编号008号
 

赵建华,滁州中院执行法官。一米六的个头,虽只有40多岁,却长有一头与他实际年龄明显不相符的花白头发。但,就是这个不起眼的“白头翁”,在滁州中院全院干警推荐“百姓心中好法官”时,被干警们一致推选。这个其貌不扬的汉子,到底是什么事迹,让全院同事在自己心中“最美法官”的掂量中占据了如此重要的位置和分量?

20年义务献血4000多毫升

1965年,赵建华出生于肥东县,父母都是老师,1982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安徽理工大学(原淮南矿院)录取。

1985年,就在大学快要毕业的时候,赵建华毅然投笔从戎,成了一名军人。1995年,他从一名正连级军官,转业来到了滁州中院。

在采访赵建华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那放在抽屉里的厚厚一摞《献血证》,共有20多本。20多年间,他自己也无法准确记清楚到底献过多少次血,仅从已有献血的记录看,他共计献血达4200多毫升。谈到为什么要献血,他说自己当兵时,就多次参加过部队组织的献血活动。1995年5月,他转业到地方工作后的第一年,恰巧所在单位组织本院年轻干警进行义务献血,他便毫不犹豫地报名参加了。在献血时,他听说地方血库经常出现“血荒”现象,一些危重病人经常会面临用血短缺的情况。听到这,他便主动和血站的工作人员建立起了热线联系。从此,每当血站出现用血短缺的时候,便会主动与他联系。

平时,凡是在街上遇到血站采血车采血时,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他便会主动前去献血,一直坚持到今天。“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能为挽救他人生命做出一点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我便会由衷萌生一种幸福的满足感,能为有需要的人做点事,就是我最大的快乐。”赵建华是这么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30多次捐资助学16000多元

赵建华的家庭并不富裕,爱人一直打零工,目前在一家物业公司当保洁员。过去每月只有几百元,现在也只有每月一千多元的收入。孩子从小学、中学到目前的大学,家庭一直开支较大。

2006年,他所在的单位团购房时,他拿出全部积蓄,另外贷款十多万元,才紧紧巴巴买下在团购房中面积最小的一套。现在他每月还贷就需要从工资中拿出1000多元。对于这样一个家庭来说,生活本身就十分拮据,很难想象还会拿出多余的钱来投身于公益活动。但多年来的事实却是,赵建华共计30多次捐资助学达16000余元。

“我的家庭虽然不富裕,我也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但每年几百、上千元钱对于我这样的家庭来说,挤一挤总是能拿得出来的。这些钱虽然不多,但它却可以帮助一名小学生完成学业。”在多年的捐资助学过程中,赵建华不仅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过,他还要求妇联和团委的同志为他保密,受资助的孩子给他写来的感谢信和寄来的锦旗也被他悄悄收藏起来。

精益求精,平凡岗位争创一流

“小时候,我接受的教育是学习雷锋、王杰,背诵的是《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这些都影响了我的一生。如今,新时期的学雷锋标兵郭明义一直是我最佩服和羡慕的人,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平凡中最伟大的力量,为人民服务是不分份内份外的。”这是赵建华在一份学习心得中写下的心声。

赵建华热心公益事业,不仅体现在义务献血和捐资助学上,还体现在他工作的点点滴滴之中。一次,他在办案归途路上发现一起车祸,六人伤势严重,他立刻让驾驶员停车,以最快速度与同事一起将受伤人员抬上警车就近送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到医院后,他为伤员挂号、送急诊,在放射科、化验室、骨科之间来回奔波,一直忙到伤者家属到来才悄然离开。

在工作岗位上,赵建华更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受到了全院干警的高度评价。他在从事书记员工作时,负责刑事案件审理的开庭记录和内勤工作。由于法院案多人少,特别是男书记员更少,提审、开庭记录、刑场记录等外出事务基本是由他一人“包办”,他常常随着一个合议庭忙碌了一整天,第二天一早,又赶车随着另外一个合议庭出发了。八年间,他完成了约400件刑事一审案件、800件刑事二审案件、1000余件请示及减刑案件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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