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诉讼,老宅分了,亲情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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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诉讼,老宅分了,亲情淡了
为了一套老房子,父亲帮小儿子告大儿子,一家人成陌路
王化友 记者 王玮伟
 

编者按: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一辈子不长,最宝贵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其实,不需要用钱就能得到。但偏偏很多人活在物欲横流当中,迷失自我。因为房子,因为金钱,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将免费又珍贵的情谊放弃在一边,令人遗憾。

星报讯  长丰岗集镇人宋老(化名),几十年辛苦,为三儿一女积累了不少财富。子女们各自事业有成,宋老手中有近十处房产。不过,自宋老的老宅要拆迁开始,大儿子与小儿子就闹得不可开交,宋老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最终,历经5年的诉讼,让原本的一家人成了陌路。

大儿子“独霸”老屋

宋老最初是名裁缝,之后“下海”经商。1987年开始,三儿一女相继成家生子,宋老分别为儿女们置办了房产。2002年,宋老将自己的老宅翻新,建成两上两下四间楼房,让大儿子一家暂住其中。

由于宋老为子女置办的房产位置不在一处,随着当地开发建设,房产的价值差异逐渐显现。大儿子夫妻俩认为自己“吃了亏”,于是住进老宅后一直不愿意搬迁,虽然他们后来在其他地方拥有了两处房产。

宋老的小儿子宋四(化名),对大哥大嫂长期“独霸”父亲老屋的做法十分不满。2008年,因为房产处理问题,宋四与大嫂发生纠纷,矛盾激化。

期间,大打出手,亲朋好友多次调解未果。气愤的宋四要将大哥大嫂告上法庭,讨回属于父亲的房屋,不过,因房屋所有权属于宋老,在小儿子“逼迫”下,宋老将大儿子夫妻俩告上法庭,要求老大夫妻退还属于自己的房屋。

5年诉讼,父子成陌路

第一次诉讼,经调解,一家人签订了和解协议:宋一取得宋四另一处房产,老宅的四间房屋归宋四所有。但协议签订后仅一天,老大媳妇认为,老大虽然签字,但不能代表全家,拒绝迁出老宅。

2010年,宋四以协议内容将老宅划归自己所有为由,向长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宋一停止占有,迁出老宅。案件经一审、二审、再审,宋四最终撤回起诉。

2011年底,宋四与父母再次结成“统一战线”,将宋家大儿子告上法庭。近日,在长丰法院、岗集镇政府等多个部门的调解下,一家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点评:矛盾看似解决了,亲情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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