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刁难群众现象,不能只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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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刁难群众现象,不能只靠曝光

孙曙峦
 

河北省公安厅12日晚间通报称,针对媒体报道的该省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工作人员态度粗暴、刁难办证群众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衡水武邑县纪委、监察局已经对涉事民警和主管领导分别予以党纪、政纪处分。(10月13日《新京报》)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政府机关留给群众的普遍印象,但若无媒体的曝光,这种“难”,竟然“难”到了“上青天”的程度。

看看吧,户口在河北武邑的北漂青年小周,就因为要办一份因私护照,前后返乡5次办材料;纵然如此,护照仍未办成。作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为什么非要像挤牙膏一样一次只交待一份呢?如此做法,不是刁难又是什么?更可恨的是,明明不需要的材料,却逼迫小周一次次提交,这是恶意的戏弄了。

媒体11日刚刚曝光,公安厅12日就拿出了处理决定。但这种“迅速”,并不值得叫好。我们不禁要问,这种陋习为什么平时视而不见?为什么不见曝光不行动?

群众天天都要到政府机关办事,但媒体却不可能天天跟随拍摄曝光。这就意味着,要想从根本上整治刁难群众的现象,不能只靠媒体曝光,还要从制度上着手。也就是说,要建立一套彻底整治刁难现象的制度。

不用说,最痛恨“刁难”的,当是前去办事的普通群众,若是他们能够拥有针对办事员的监督权,他们一定会充分发挥手中的权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难,只要畅通投诉电话、出台处理措施,还有谁敢进行刁难?可现实中,在许多领域,许多时候,群众没有投诉渠道。

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只要赋予群众足够的监督权,刁难现象就能彻底得到改变。否则的话,仅凭媒体曝光,只会在短时间内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时间一长,相关工作人员又会故态复萌,将手中的权力当作折腾群众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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